警方、檢方是否也應道個歉?希望在“全國首例”的法院公開登報道歉之后,能有更多依法追責的個案進入公眾的視野,讓這些“不尋常”都變得法治化和制度化起來。
7日,安徽《亳州晚報》上刊出一則公告,署名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告為“亳州興邦公司集資詐騙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向他們賠禮道歉。
法院公開道歉并不多見,在媒體上公開道歉更是稀罕。昨天,有媒體甚至為這次不低調(diào)的道歉貼上了“全國首例”的標簽。
判錯了,就該道個歉。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對于正在苦苦追尋司法權(quán)威的法院來說,尤其如此。過去有的法院對待錯案的態(tài)度,是“死扛”著。相比“官不悔判”這一潛規(guī)則,勇于道歉的法院其實更容易為公眾所接受。
法院道歉當然也不是心血來潮,而是有直接的法律依據(jù)。依《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quán)行為影響的范圍內(nèi),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倍鵁o論是冤案、假案還是錯案,苦主們背負“罪犯”之名所產(chǎn)生的精神損害都是實實在在的。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本應是平冤糾錯程序中最最基本的善后。
但總有些法院基于息事寧人,選擇了“賠償可以,道歉沒門”。反正國家賠償由國庫列支,又不用法院或法官自掏腰包,而道歉則是件很沒面子的事。面子是自己的,賠償是國家的,為保面子選擇拒不道歉的邏輯由此也清晰起來。
要改變這一怪現(xiàn)狀,不僅需要安徽高院的勇敢和擔當,還需要對拒不道歉的司法機關(guān)進行制度上的約束?!秶屹r償法》關(guān)于“道歉”的制度規(guī)范,不能僅由安徽高院一家來執(zhí)行。其他法院也應向安徽高院看齊,爭取早日將法院道歉的“全國首例”或“全國罕見”都拋到歷史的長河之中。
道歉也不僅是法院一家的事。一宗個案,從無罪到有罪再到無罪,都要經(jīng)歷錯抓、錯捕、錯訴、錯判等一系列的程序錯誤。法院一家的道歉,也代表不了刑事司法鏈條上的所有錯案制造者。如安徽這一個案,最后是檢察機關(guān)決定對邱某等19人不起訴,從而終止了刑事追訴程序。但這與檢方之前幾次對邱某等人提起公訴相矛盾。警方、檢方是否也應依法向被錯誤追訴的苦主們道個歉?
在道歉之外,還有追責的問題。新一輪的司法體制改革,以權(quán)責一致為目標,致力于“明確法官、檢察官辦案的權(quán)力和責任,對所辦案件終身負責,嚴格錯案責任追究,形成權(quán)責明晰、權(quán)責統(tǒng)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權(quán)力運行機制”。十八大以來,司法系統(tǒng)糾正了不少陳年冤假錯案,也頗得好評。但在糾錯的背后,本應如影隨形的追責卻屢屢失蹤。希望在“全國首例”的法院公開登報道歉之后,能有更多依法追責的個案進入公眾的視野,讓這些“不尋?!倍甲兊梅ㄖ位椭贫然饋怼#ㄍ踉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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