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幾年前曾預言稱,新興的網絡媒體是極重要的戰(zhàn)略陣地,對國家安全、社會影響巨大,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設想。近日,一則李光耀死訊的烏龍事件,證明了當年預言完全準確。新加坡政府也用強有力的執(zhí)法手段,為各國政府上了一堂如何打擊網絡謠言的課程。 18日晚間,一則李光耀的死訊短短十分鐘內傳遍媒體。不僅僅是中國各大網絡媒體,甚至連大名鼎鼎的CNN也搶發(fā)快訊。91歲高齡的李光耀被認為是20世紀碩果僅存的偉大政治家之一,他的死亡消息自然引發(fā)全球媒體廣泛關注。 然而,事實證明,這則快訊來自一名未滿16歲的新加坡男學生,他冒充新加坡總理公署,制作假公告,并將其在社交媒體上傳播。一連串的媒體因為這條并不高明的偽造公告而上當。 由于新加坡政府處理得當,這條死亡烏龍很快在10分鐘的時間被各大媒體辟謠,最終虛驚一場。新加坡政府能夠快速平息這則網絡謠言,有三條經驗值得各國學習。 第一,官方辟謠要快。新加坡總理公署首先在第一時間辟謠,不僅在公署的官方網站發(fā)布消息,還通過新加坡幾大主流媒體在社交網站上發(fā)布準確信息。也正因辟謠速度實在太快,很多人甚至不知道18日晚間媒體擺了這樣一個令人尷尬的烏龍。 第二,懲治造謠者要走法律程序。新加坡總理公署在得知烏龍死訊的第一時間,總共做了兩件關鍵的事情。除了快速公布準確消息外,還向新加坡警方報警。新加坡警察部隊內部設專門的網絡警察,重點對網絡論壇、社交網站和博客進行監(jiān)控和審查。他們接到總理公署的報警后,迅速鎖定了嫌疑人,并在不到24小時內將這名不滿16歲的嫌疑人控制。 第三,依法重罰網絡造謠者。在很多國家,網絡造謠者根本沒有任何后顧之憂,因為造謠幾乎不用付出任何法律代價。但在以執(zhí)法嚴格著稱的新加坡,網絡造謠的成本很高。根據新加坡警方的說法,這位中學生目前涉嫌觸犯濫用電腦法令。一旦罪名成立,他將最高面臨10年監(jiān)禁。 最高10年監(jiān)禁的判決,在新加坡法律中是什么概念?2013年12月,新加坡中心城區(qū)小印度發(fā)生該國40年來的首次暴力騷亂,造成27名警察與4名民防人員受傷,16輛警車、兩輛救護車及多輛私家車被毀,肇事者也是面臨最高10年監(jiān)禁。制造網絡謠言的人和制造大規(guī)模社會騷亂的人,幾乎面臨同樣的法律制裁,這在很多國家難以想象。 值得一提的是,“大棒”并非新加坡政府網絡管理的唯一模式。新加坡政府在網絡管理方針上,采用“輕觸式”管理思路,即在有關行為準則的指導下,主要通過網絡用戶自律實現管理。政府通過動員社會各界力量,主動引導公眾對互聯網內容作出正確的選擇。例如,新加坡只是象征性地對100個色情、極端宗教網站進行屏蔽,同時鼓勵服務商主動向用戶提供過濾工具、定期更新,是否采用此項服務的決定權在用戶。 隨著社交媒體技術的快速發(fā)展,網絡正成為滋生謠言的溫床。如何處理網絡謠言,維護社會穩(wěn)定大局,不僅僅是新加坡政府面臨的難題,也是世界各國共同的難題。在這方面,新加坡政府依法打擊網絡謠言,又走在了世界各國的前面。(李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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