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數據”監(jiān)督不文明行為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越來越成為普通百姓的日常消費行為,隨之而來的游客不文明行為也飽受詬病。旅游不文明行為,破壞了景區(qū)的自然環(huán)境,讓景區(qū)不堪重負,也影響了游客的旅游體驗。試想,站在江邊樓閣上,暢想著“秋水共長天一色”的美妙景象,如果看到江面漂浮的垃圾,你是否還有吟詩作賦的雅興? 然而,“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總有人為了一時痛快忘乎所以,甚至還有人理直氣壯:“既然我購買了門票,就有制造垃圾的權利。”對于這些“頑固派”,有關部門出臺了《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和《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應該說,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旅游不文明行為的發(fā)生。 但也必須看到,這些懲戒機制囿于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總是“雷聲大雨點小”,讓懲戒流于形式。譬如,一些游客旅游不文明檔案,只在旅游系統內生效,沒有與銀行、航空、酒店等方面形成聯動。這就造成規(guī)定與懲戒兩張皮,讓部分旅游不文明行為漏網。 基于此,浙江試水推進“長三角信用獎懲機制”,給旅游文明穿上一件“數據外衣”。首先,借助“大數據”手段,不文明行為將暴露在監(jiān)督的無影燈下,無處遁形;其次,形成銀行、旅游飯店等部門聯動機制,有效制止旅游不文明行為,尤其對那些總是“不拘小節(jié)”、無視公共秩序的人形成威懾力。 當然,對于旅游不文明行為,也要懲教并重。在約束游客的同時,景區(qū)也要做到自身過硬。比如,垃圾桶的位置、數量是否合理,服務是否到位,是否讓游客感到不方便?既穿上“數據外衣”,也不忘“三省吾身”,才能讓旅游文明成為人們的習慣,讓景區(qū)賞心悅目。(河北盧龍 薛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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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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