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你的愛很深很深,像無底洞一樣……”日前,多家媒體刊發(fā)了洛陽一小學生所寫的情書。據(jù)說,洛陽一所小學的老師“沒收了一位學生寫的情書”,“稚嫩的語言逗樂了老師,情書的背后還畫了一幅畫”。隨后,這篇有圖有文、原信照搬的報道,就成了社會熱點?!拔胰碎L得不好,但是我的人很好”、“我的人不會跟你走,但是我的心會跟你去任何地方”等語句,引來了眾多議論和調(diào)侃。 曝光“小學生情書”,這不是第一次。一家廣東媒體報道,安徽某小學二年級班主任李老師也沒收了一封情書,因“情書”中有一句“你根本就不愛我”而“轟動”。各式各樣的學生情書,時不時就會在媒體上露露臉并引發(fā)一陣熱議。這些“情書”是真是假,有時很難判斷。媒體對其所報道的新聞具有核實責任,刊發(fā)就意味著其要承擔失實之責。不知道熱衷于刊發(fā)此類情書的媒體,是否做到了“客觀報道事實”? 退一步說,如果“情書”是真實的,它又該不該公之于眾?當個人的私密信件被隨意公開并成為其他人的笑料和談資時,對當事孩子的心靈會產(chǎn)生怎樣的影響?“沒收”信件的老師是在什么情況下將其公開的,他(她)具有這樣的監(jiān)護權利和曝光隱私的授權嗎?如果爆料者因此拿到了媒體的“爆料獎勵”,又是一種什么性質的行為? 媒體也許會說,公開孩子的“情書”,除了讓受眾感到“現(xiàn)在的孩子真了不得,早熟得讓人驚訝”之外,還可以反思存在的社會問題。比如,3歲半的孩子要媽媽給漂亮的女同學代寫情書,稱要給對方“買房”,這不正是高房價下社會問題的折射嗎?推動社會改進,不正是“童年無忌”帶給輿論的正能量嗎? “小學生寫情書”值得關注和探討。小學生是未成年人,相比于成年人,他們的隱私更應該受到重視和保護。接受新聞的時候,受眾一般都有好奇心,這也是很多新聞得以引起轟動的原因。但如果媒體僅僅為了追求所謂的轟動效應和滿足成年人的好奇心,就公開孩子們的“情書”,至少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在人人都是爆料者的網(wǎng)絡傳播時代,須更加重視圍觀的道德。相比于“熱鬧非凡”的自媒體,大眾傳媒更需要堅守責任和品格,不能以獵奇的態(tài)度窺探孩子的隱私,他們不經(jīng)意間流露出的話語,可能只是“有口無心”,不該被隨意放大。 對于涉及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隱私的爆料,媒體不能來者不拒,要有所選擇,謹慎報道。盡管公開的情書中,抹去了孩子的名字,但將“情書”完整呈現(xiàn),并拍照為證,已然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隱私。發(fā)現(xiàn)新聞線索、發(fā)掘社會話題固然重要,但是,考慮和照顧當事孩子的感受,尊重他們的意愿,不為吸引眼球而炒作,是媒體更重要的“圍觀道德”。(劉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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