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不跑,這不是應當應分的嗎,有什么可贊的? 柳州小女孩撞了老阿婆后不跑,送醫(yī)院救治、發(fā)微博找其家屬,事情傳開,有人這么議論。 是,肇事后逃逸,為法律所嚴禁,逃了要懲治,不逃是本分,這沒有什么可夸的。 也有人說,在撞人不救、見老人不扶的風氣面前,這種恪守本分就值得夸了。 這話也不對?!靶倫偂笔录菢拥囊娝啦痪?,畢竟是極少數(shù)。因為離奇,所以進入了媒體視野。社會哪有那么冷漠,撞了就跑,這樣的司機肯定不會多。這種夸贊本分,實際暗示社會已經(jīng)大面積沒有底線了,這個判斷并不準確。 那么,柳州女孩的舉動,到底有什么可說的呢? 意義在于,她除了盡本分之外,還做了些更進一步的努力。比如,送到醫(yī)院后,老人說不清自己家在哪,家人怎么聯(lián)系,姑娘不是消極地交給院方,或者警察來處理,而是積極想辦法,通過微博,自曝自己的“丑事”,呼吁社會關注。老人家屬找到了,按說該咋賠償就賠償就完了,照顧老人的義務是家屬的事;可女孩的母親除了賠償,還特意請長假,20多天里,24小時貼身看護、端屎端尿,把這一攤兒完全接了過來。 底線之上進一步,就有微善。哪怕星點之善,也有微光。 除了行為,敬畏底線的精神,似乎也值得說一說。 我們現(xiàn)在提倡建設法治社會,法治建設有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公民對法律的信仰。法律具有外在性、強制性,但并不能只靠外在、強制。得靠大家發(fā)自內心的信。舉手投足間,真把法律當回事,并不是僅僅因為畏懼刑罰。金庸小說《天龍八部》中有一幕:少林寺方丈玄慈因違反戒律,當眾受了二百棍,血濺僧侶,然后自盡。既然要自盡,何苦受這二百棍呢?因為他內心里敬畏戒律。認為只有依律受罰,規(guī)則的尊嚴才能保住。 魯迅在名篇《一件小事》里,贊揚撞了老太太而不逃走的車夫,說其背影愈發(fā)高大,“須仰視才見”,其實,車夫也不過是盡了本分而已。魯迅先生的著眼點,恐怕也在這種恪守本分、敬畏底線的精神上吧。(熊建) |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災難是檢驗黨員干部作風的“試金石”
已是最后一篇
-
災難是檢驗黨員干部作風的“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