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歹徒挺身而出的“奪刀少年”得到多所高校青睞。截至6月9日傍晚,包括清華大學在內(nèi)的10多所高校與柳艷兵和易政勇所在的宜春三中或他們的家長聯(lián)系,表示將按照招考政策招錄兩名同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處長沈華錦說,雖然這有利于弘揚核心價值觀,傳播正能量,但他們最終走進大學,還需符合教育考試招生部門的招考政策,經(jīng)過必要的程序。(《新京報》6月10日) 在清華大學之前,南昌大學、東華理工大學、宜春學院和江西工業(yè)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這4所江西省屬高校已經(jīng)向柳艷兵和易政勇表示,愿意幫助他倆圓大學夢。然而,按照現(xiàn)有的全國高考程序和今年江西省的高考政策來看,柳艷兵和易政勇能否如愿躍入大學之龍門,目前還是未知數(shù)。首先,他們必須得先參加補考,而這本身就已經(jīng)很罕見地打破了高考的常規(guī)程序。其次,他們需要上線,否則就得獲教育部的特批。由于江西省目前尚無針對見義勇為行為的保送和高考加分的政策,所以按規(guī)定他們無法獲得保送和高考加分。 對于柳艷兵和易政勇的見義勇為是否應該獲得高考特殊待遇,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認為,道德高于高考考試分數(shù),也高于高考的程序正義和政策規(guī)定,因此他們必須獲得高考特殊待遇。這樣的聲浪在網(wǎng)上網(wǎng)下都很高。然而,在另一部分理性的高考程序正義與公平公正主義者看來,除非有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否則任何人都沒有高考特權(quán),不然就是對其他考生的嚴重不公。這樣的兩極化輿論讓有關部門陷入兩難:不給柳艷兵和易政勇高考特殊待遇,對不起他們的見義勇為高尚之舉;給予他們高招特殊待遇,則又的確破壞了高考面前人人平等的核心原則,并危害高考的程序正義與公平公正性。 見義勇為和高考是兩碼事,不應該混為一談。見義勇為毫無疑問理應獲得大家的贊賞,以及有關部門的大力表彰。但高考是一項學術性的考試,不應該與見義勇為捆綁在一起,亦即見義勇為者能夠獲得高考的特殊待遇。這么說,并不是冷血無情,而是因為現(xiàn)行高考本質(zhì)上不是比拼見義勇為,而是比拼文化課考試成績。有關部門可以視情況給予見義勇為者甚為豐厚的精神和物質(zhì)雙重獎勵,但若給予高考特殊待遇則需要慎之又慎,不然很可能好心辦壞事,導致見義勇為的功利化。(胡樂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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