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11點許,佛山一女子跳江自盡,因河堤高3米多,數(shù)十圍觀者無法相救,最終一流浪漢冒險跳入水中,將女子救到河邊。因無法上岸,女子也已渾身無力坐不穩(wěn),腳部受傷的流浪漢只得一直托著該女子坐在河邊臺階上。直到半小時后,消防隊員趕到用繩梯將二人救起。(9月9日《南方都市報》) 因為救人存在極大的危險,因此,許多圍觀者不敢救人,而一個流浪漢,卻是不顧自身安危,成功地將跳江女子救上來。這無疑是一起成功的見義勇為事件,但這起見義勇為的關(guān)注焦點卻是“回報”,救人之后,跳江女子的丈夫只給了救人的流浪漢50元。這讓人發(fā)愣,自己的妻子難道只值50元? 面對50元,流浪漢顯得很坦然。他救人不在于回報,不在乎多少錢?!澳敲炊嗳硕荚诟煽矗y道就看著一個人死掉嗎?”這是他救人的出發(fā)點,至于給的50元錢,給了就拿了,畢竟自己窮,也需要錢。這是真實的人性流露。而有人建議其向政府要求一點幫助,流浪漢卻覺得很平常,似乎也不好意思向政府伸手了。這是一個真實又率真的流浪漢。 流浪漢不在乎錢的多少,但他的行為卻的確是見義勇為。對于見義勇為,顯然不能只是由50元打發(fā)。雖然,對于見義勇為的行為,我們不能用金錢衡量,但對于任何人的見義勇為都需要拿豐厚的“回報”去報答。換言之,見義勇為的“回報”不能因流浪漢而顯得“單薄”,更不能有身份 的“成見”。 報答救了自己妻子的恩人,顯然是不能止于50元,或許當時情急,沒有帶錢。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事后可以補救。如果因為救人的是流浪漢,覺得拿出50元錢已經(jīng)是相當不錯了,這樣的想法,不僅在褻瀆救人的感情,也矮化自己的妻子。誠然,在現(xiàn)實生活中,也不缺乏恩將仇報的人和事。但我們卻并不希望這位被救人的女子家人是這樣的人。誠然,生命是不能用金錢來計算的,但至少在事后應該買些禮品,再去拜謝救命恩人。因為這是傳遞溫暖的行為。不僅僅能讓流浪漢感受到溫暖,更能讓社會感受到濃濃的愛意。 對于流浪漢的見義勇為,當?shù)卣荒芡浟霜剟睢,F(xiàn)在各地對于見義勇為的行為獎金是相當高的,甚至高達百萬。但佛山有自己的規(guī)定。據(jù)筆者查找到《佛山市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辦法》,其中規(guī)定:對經(jīng)確認的在社會上形成較大影響或事跡較為突出的見義勇為人員,根據(jù)其見義勇為情節(jié)、影響等因素,發(fā)放不少于3000元的獎勵金。既然現(xiàn)在流浪漢救人的事跡已經(jīng)被媒體報道,就應該行動起來,把錢送到流浪漢的手中。雖然3000元對于別人來說,不多,但對于救人的流浪漢來說,卻無疑是雪中送炭,也可以讓其能夠平安回到家。 見義勇為者不在于“回報”,是值得崇敬的。但被救之人及政府卻不能忽略“回報”,更不能因為救人是流浪漢而使“回報”顯得過于“單薄”。(郭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