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確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未來幾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時期。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毒V要》是黨和政府對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是今后幾年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奮斗宣言和行動綱領,標志著我國法治政府建設進入了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同步規(guī)劃、同步實施、同步建成的決定性階段。法治政府建設正展現(xiàn)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法治政府不能缺位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難點在全面,重點在小康。就“全面”而言,我國不僅要實現(xiàn)物質文明的小康,而且要實現(xiàn)“五位一體”全面進步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小康;就“小康”而言,既包括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比較殷實,又包括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政府是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國家機關,也是老百姓感受公平正義最直接的國家機關。沒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難以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穩(wěn)定和諧,使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主體工程,把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具有示范性和帶動性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率先實現(xiàn)重點突破,確保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標準
《綱要》明確規(guī)定“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這就勾勒出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總體輪廓。為了如期實現(xiàn)這一目標,《綱要》按照行政權運行的基本軌跡和依法行政的內在邏輯,針對當前法治政府建設的實際,提出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7條標準。這7條標準凸顯法治政府的鮮明特征、建設方向和評價依據(jù)。
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履行職能,是法治政府的第一位要求。當前,應牢固樹立創(chuàng)新、協(xié)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fā)展理念,緊緊圍繞政府職能轉變這個核心,繼續(xù)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以大力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為突破口,以實行“三個清單”制度為重要抓手,實現(xiàn)權力“瘦身”、職能“健身”,激發(fā)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活力,推動政府依法全面履行宏觀調控、市場監(jiān)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huán)境保護等職責。
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備。完備的制度體系是法治政府運行的可靠保障。應在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基礎上,繼續(xù)完善政府立法體制機制,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提高政府立法的公眾參與度,加強規(guī)范性文件監(jiān)督管理,建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進一步構建系統(tǒng)完備、科學規(guī)范、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決策是行政權力運行的起點和規(guī)范的難點。行政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是對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應通過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加強合法性審查、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決策責任追究等措施,推動決策法定程序嚴格落實、決策質量顯著提高、決策效率切實保證,違法決策、不當決策、拖延決策明顯減少并得到及時糾正,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大幅提升。
憲法法律嚴格公正實施。行政機關是憲法法律實施的主體,行政執(zhí)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點。應通過改革行政執(zhí)法體制、完善行政執(zhí)法程序、創(chuàng)新行政執(zhí)法方式、全面落實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健全行政執(zhí)法人員管理制度、加強行政執(zhí)法保障等有力措施,確保法律法規(guī)得到嚴格實施,各類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得到有效維護,行政違法或不當行為明顯減少,行政執(zhí)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行政權力規(guī)范透明運行。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應推動形成科學有效的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使黨內監(jiān)督、人大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司法監(jiān)督、行政監(jiān)督、審計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等各方面監(jiān)督形成合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及時糾正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政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違法行政責任人的責任。
人民權益切實有效保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應針對當前社會利益關系復雜、矛盾易發(fā)多發(fā)的實際,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加強行政復議,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制度,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全面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充分發(fā)揮行政機關在預防、解決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決定法治政府建設的成敗。應抓住領導干部這個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shù)”,樹立重視法治素養(yǎng)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測試制度,注重通過法治實踐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使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tǒng)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政府各項工作,實現(xiàn)法治政府建設與創(chuàng)新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相結合。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是抓落實
《綱要》已經描繪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宏偉愿景、總體輪廓和行動方案,規(guī)劃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現(xiàn)在的關鍵是強責任、抓落實、見實效。
切實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發(fā)揮各級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各個方面。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tǒng)一領導下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法制力量建設,切實增強建設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
緊緊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務推動各項措施落地生根。各地區(qū)各部門應根據(jù)《綱要》確定的主要任務舉措、時間進度安排和可檢驗成果形式,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以發(fā)揮牽引和突破作用,帶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全面深入開展。作為牽頭單位和負責單位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應建立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進展報告制度,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堅決保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黨政主要負責人應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這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組織保證。黨政主要負責人既要掛帥又要出征,親力親為,不當甩手掌柜、不擺花架子,不能一年開一兩次會、講一兩次話就了事。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本地區(qū)本部門一年內發(fā)生多起重大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h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政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要通過報刊、政府網(wǎng)站等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的評議和監(jiān)督。
充分運用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這個指揮棒。建設法治政府,考核評價十分重要。黨委應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fā)揮考核評價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應對考核評價制度進行科學設計,對考核結果運用作出明確規(guī)定,在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yǎng)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應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要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
在全社會形成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濃厚氛圍。建設法治政府不僅是政府自身建設的大事,也是全社會共同關心、普遍矚目的大事,關系億萬群眾福祉。這就需要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工作部署、先進經驗、典型做法,正確引導輿論,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與法治社會建設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袁曙宏 作者為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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