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10多年沒有聯(lián)系過父親,在兒子30周歲生日時,老父親托人送去一封生日祝福信和1000元錢,結果都被兒子冷漠退回。萬般無奈,為求兒子能?;丶铱纯矗细赣H將兒子告上法庭,索要“精神贍養(yǎng)”。
近日,法院判決,兒子每兩個月至少到父親居住處看望、問候一次,逢年過節(jié)也需安排探望。
沈陽的張大爺今年60多歲,他和妻子早年離婚,二人有一獨生子名叫張強,由妻子撫養(yǎng)。離婚后,兒子有10多年未與張大爺聯(lián)系過,為了緩和父子關系,求得兒子接納,張大爺嘗試過各種方法。包括求助親友溝通,可父子關系絲毫沒有好轉。
去年10月的一天,適逢兒子過30周歲生日,張大爺委托同事送去一封生日祝福的信件以及1000元錢。不料,信件和錢都被兒子退回。絕望之下,張大爺將兒子告上法庭,索要“精神贍養(yǎng)”。
“起訴兒子不是我的初衷,我也不想用這種方式,但是出于無奈?!睆埓鬆斦f:“盡管我現(xiàn)在生活拮據(jù),但我不要他一分錢。只希望在余生中,他能經常跟我通電話,有時間來看我。”
兒子張強辯稱,他在年幼時,父母就離婚了。“我和母親一起生活,對父親印象一直很模糊。他常不在家,晚上回來很晚,常因生活瑣事與母親吵架。”
張強回憶,在他讀初中時,曾和父親發(fā)生過一次激烈的爭吵,此后便與父親沒有聯(lián)系了。因為經濟原因,他初中三年級時就輟學了,為了生活,他做過飯店服務員,做過汽車修理工?!拔覐男〉酱?,他都不關心我、不聯(lián)系我,根本就沒有父子之情,我沒有得到過父愛?!?/p>
現(xiàn)年30歲的張強有固定工作,但尚未結婚成家。張強說:“因為經濟條件和單親家庭的原因,我至今沒能成家。希望父親能替我想想,能理解我的感受?!?/p>
法院審理認為,張大爺要求兒子給予“精神贍養(yǎng)”,實質就是需要兒子經常回家看望,以撫慰其精神需求。雖然被告在成長過程中與父親存在隔閡和誤解,但應耐心與父親溝通,采取不回家看望父親的做法并不可取。只要原、被告雙方互諒互讓,有希望重新建立良好的父子關系。
最終,法院判決,兒子張強每兩個月至少到父親居住處看望、問候一次;適逢每年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等重大節(jié)日,應當至少安排兩個節(jié)日期間內探望父親一次;適逢每年除夕夜至元宵節(jié)的春節(jié)期間,應當至少到父親居住處看望、問候一次。
- 上一篇:
- 下一篇:
-
開發(fā)商違約逾期交房 消費者依法及時維權
已是最后一篇
-
開發(fā)商違約逾期交房 消費者依法及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