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區(qū))名單(34個)
省會城市(6個):武漢市、南昌市、哈爾濱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陽市;
地級市(22個):威海市、濰坊市、廣安市、許昌市、東營市、鎮(zhèn)江市、紹興市、濮陽市、岳陽市、金昌市、三明市、銅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蕪湖市、寶雞市、無錫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溫州市、漳州市;
直轄市城區(qū)(4個):上海市奉賢區(qū)、北京市海淀區(qū)、重慶市南岸區(qū)、天津市河西區(qū);
縣級市(2個):濟源市、石河子市。
責(zé)任編輯:楊 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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