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網(wǎng)文《南航CZ6101——生死間,一個記者有話想對你們說》,最近兩天在微信和微博上炸開了鍋并引發(fā)熱議。來自遼寧、職業(yè)為記者的張洋,向報社講述了他在乘坐飛機期間突發(fā)腹內疝并急性腸梗阻的經(jīng)歷。因飛機落地后遲遲不開艙門,以及機組對接救護車出了問題,他險些因救治不及時而陷入生命危險。(《新快報》11月24日)
不求索賠,也不需要道歉,這是當事人的表態(tài)。他之所以把自己的經(jīng)歷寫下來,與其職業(yè)身份無關,只是想告訴別人在南航航班上發(fā)生過的匪夷所思的事情——因為時間耽擱,因為機組人員與急救人員扯皮,自己付出了一段腸子的代價,甚至差點把小命賠上。而告訴別人的目的,只是想引起南航及其他航空公司的重視——對于生命,千萬不能如此草率、麻木。這樣的記者實在是善良又小心,他想提醒航空公司堵上漏洞,又不想給人留下借機索賠的印象,似乎索賠了,動機便變得不純。
其實,索賠本身就是討說法,本身就是提建議,如果在整個事件過程中,航空公司真的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那么該要的道歉該要的賠償,都可以要,只有這樣才能讓對方“吃一塹長一智”。不要索賠,航空公司未必會明白他的苦心。他們是否認真反省,不僅取決于現(xiàn)有規(guī)則是否完善,還取決于規(guī)則的執(zhí)行者是否懂得尊重生命。
上述報道中,有兩個細節(jié)讓人難以接受。一個是,飛機著陸后50分鐘才打開艙門。南航的解釋是,飛機剎車系統(tǒng)出現(xiàn)故障導致開艙門時間延長。這是一個理由,但在發(fā)生事故后,在當事人已疼得不行的情況下,是否應該有應急預案呢?聯(lián)系、等待拖車的過程又是否可以縮短?更讓人不能接受的是另一個細節(jié),當急救人員到達后,竟然和機組人員產生了爭吵,沒有人愿意把當事人抬下飛機,機組人員也不愿陪護當事人去醫(yī)院,結果時間又被耽擱,直到當事人自己忍痛下機。雙方就這樣糾纏于所謂的權利和義務,沒把當事人的安危當回事。
誠然,一些理由似乎可以理解:比如,雙方并不清楚當事人的病因,以為沒有什么大問題;比如,事件只是巧合,如果沒有所謂事故,救護就會非常及時;比如,雙方的協(xié)商有問題,所以機組才沒有派人陪護患者。這些理由貌似說得通,但為何就沒有出現(xiàn)另外一種情形呢?當病人疼痛難忍時,機組方面啟動了應急預案,并最大程度地縮短了送醫(yī)時間;在病人病情危急面前,人們放棄了所謂的責任、義務關系,一切從爭取救治時間和救護患者生命出發(fā)。如果是后者這樣,即便出現(xiàn)所謂事故,當事人也不會有怨言和委屈,反而會覺得自己足夠幸運。因為,在救治過程中,自己被充分尊重,生命被充分尊重。
非常遺憾的是,這種對生命的尊重并沒有體現(xiàn)在真實的細節(jié)里。這對于“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來說,顯然難以接受,甚至讓他懷疑之前航班上病人被及時救治的新聞都是編造的。該如何給這位記者,給圍觀事件的公眾以信心和安全感?除了表態(tài)和道歉,除了重申完善制度之外,還應該強調對生命的基本尊重——如果尊重生命成為常識,即使遇到最棘手的麻煩,人們也不會覺得自己是被忽視的個體。否則,遇見問題就會本末倒置,陷入利益計算。那時,即使規(guī)則再完善,又有什么用呢?(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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