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通江縣公布了一則《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國家公職人員和群眾操辦酒席的通知》,除了對公職人員辦酒席進行規(guī)范外,還規(guī)定農村和城鎮(zhèn)居民只允許操辦婚嫁酒、喪事酒和壽酒等三類酒席。消息一出,引來網友熱議。
當?shù)卣某踔宰匀皇呛玫?。大擺筵席,助長了奢靡浪費之風,政府部門加以正確引導,實屬必要。然而,老人年滿70周歲及以上才能每隔十年辦一次壽酒;操辦酒席必須提前出示相關證明,到轄區(qū)村或社區(qū)申報備案;未經申報批準的一律視為違規(guī)操辦酒席……這樣的規(guī)定,除了經辦方是村委會或社區(qū),看上去如同行政審批。盡管該縣回應稱,通知的出臺是建立在當?shù)氐木唧w縣情上,也是老百姓的希望,但仍然難以回避“管得太寬”的議論。
政府部門可不可以干預民間習俗,能不能動用行政命令和公共資源加以管控?類似的做法,不是沒有地方試過,但效果并不好。比如湖北襄陽某村就曾下發(fā)“管理辦法”,規(guī)定普通職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煙不得超過2元/盒,喝酒不得超過20元/瓶,違者罰款,引來一片惡評。事實證明,即便是以鄉(xiāng)規(guī)民約的形式約束社會風氣,也要注意“姿態(tài)”和“尺度”問題:是強力推行還是有序引導,是一棍子打死還是實事求是?把握不好這樣的尺度,就很可能既達不到倡導新風的效果,更引來群眾的怨言。
對于民間的攀比浪費之風,除了行政強制,有沒有更好對策?最近幾年,社會輿論對面子心理和浪費之風的反思一直在深化,“光盤行動”這樣的民間自發(fā)之舉也產生了廣泛影響。讓社會自身去培育糾錯機制和向善自覺,恐怕比一個無所不管的全能政府來得更為妥帖。另一方面,我們常常說“以黨風政風帶動社風民風”,這可不是一句空話。千百年來,中國社會的傳統(tǒng)就是“教者,效也。上為之,下效之”,為政者對社會風氣起著率先垂范的引領作用。就目前來看,通過涵養(yǎng)崇清尚儉、不慕虛榮的黨風政風來帶動社會風氣轉向,恐怕才是政府形塑社會風氣的合理方式。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解決問題之道,不僅僅只有“政府管起來”這一種。碰上任何問題都要“管起來”,結果很可能是越俎代庖,費力不討好。什么時候該管得松一些、少一些,什么領域該管得嚴一些、多一些?至少應該遵循“法無禁止皆可為”的法治原則,應該符合社會基本預期、契合社會價值共識。唯有找到了方法、掌握了尺度、劃清了邊界,政府、社會與公眾才能各安其位,在相互促進中共同移風易俗。
事實上,移風易俗決非只有“禁”和“罰”一條路。前不久還有消息說,天津某地居民如果喪事從簡,政府將給予資金獎勵。這是不是解決問題的不同思路呢?(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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