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反被訛詐,無論是當事人,還是旁觀者,往往對此陷入困惑:你面臨險境,我施以援手,你非但不謝,反而惡意誣陷,究竟是怎么想的啊?
有種解釋說:“不是老人變壞了,是壞人變老了。”意思是訛人的老人本就品行不端,年輕時都是混混,老了亦然。
誠然,現在社會上的確有那么一群職業(yè)碰瓷兒者,就靠訛人過生活。這種人不但在道德上可以定性為壞人,嚴重者在法律上也可以判定為罪人。如此標準明確、涇渭分明的劃分當然直接有力,但卻不能一概而論,畢竟大多數訛人者并不是“專業(yè)”的。
那他們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呢?可以先從身邊的生活場景里找找答案。
在家?guī)Ш⒆?,一不小心沒看緊,孩子撞到了桌子上,有的大人第一反應不是責怪自己疏忽,很可能是抬腳踹桌子;出門上班了,發(fā)現鑰匙找不到,丈夫第一反應不是反思自己邋遢,很可能埋怨妻子收拾屋子了。也就是說,當人們遭遇挫折時,總是喜歡歸罪于他人或者環(huán)境,因為反躬自省常常帶來內心更大的挫折,會加劇焦慮感和失控感。只有找到一個觸手可及又能控制的原因,然后進行攻擊和發(fā)泄,才能讓自己被擾亂的世界重新建立秩序。而這往往是倒地老人訛詐施救者的心理原因之一。
除了傾向于找替罪羊,訛人者還會有一種不愿吃虧的想法,不妨稱之為“擰車鈴鐺”心理——我的鈴鐺被人擰了,也要去擰別人的鈴鐺。撞人者逃逸,老人不愿白白吃虧,就容易賴上施救者,達到“別人吃虧,我能平衡”的效果。此種想法實質上是自大心理在作祟,自視甚高,容不得自己受半點委屈,一旦有了損失,非得從別人那兒找補回來。
此外,老人還希望從訛詐中轉嫁兩種成本。一是經濟成本,被撞了得花錢治,肇事者跑了無法承擔醫(yī)藥費,施救者正好接過去;二是責任成本,有些事故原本是老人過錯,為了避免被路人詬病、家人責罵,就指著施救者來一句,“我走得好好的,是他撞了我呀”,把自己的責任一推了之。
由此看來,訛人者或許不能簡單認定為道德上的壞人,卻很有可能是心理上的病人,總之要治。(商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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