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日前進入人大審議階段,這一草案規(guī)定小攤販無需工商登記,只需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食品攤販登記卡后即可經營。這有望改變城市小攤販在法律法規(guī)上面臨的尷尬局面,使其明確獲得合法經營身份。 近年來,城管與小攤販之間的“游擊戰(zhàn)”始終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城管的暴力執(zhí)法和小攤販的暴力抗法時有發(fā)生,甚至造成雙方互有傷亡的悲慘事件。“城市要好看,攤販要吃飯”,城管與小攤販之間的矛盾在中國這個人口大國恐怕一時難以紓解,但給小販一定的生存空間應成為注重民生的一項務實之舉。廣東使攤販獲得合法身份盡管只是開了“食品類”一個小口子,但對減輕城管執(zhí)法壓力、緩和城管和小販的矛盾、改善民生都是一個有益的探索。 城管常常說自己也是弱勢群體,這未免有些言過其實,而小攤販是生存在城市底層的群體之一則是不爭的事實。君不見,某地城管招考,名校碩士、名校本科畢業(yè)生打破頭去報名、去競爭;而小攤販絕大多數生存艱難,靠與城管玩“貓抓老鼠”的方式,起早貪黑每天辛勞賺幾十元錢度日。如果有更好的生存方式,相信誰也不愿選擇做小攤販。 市容市貌是目前禁止小攤販的一個最重要的理由。城市的市容市貌只是一個觀感問題,為此罔顧底層人群生存難題是不道德的。筆者做記者時曾經在廣州接觸過不少艱難生存的人家,每天靠幾元錢,他們幾乎以一種超乎我們想象力的生活狀態(tài)在艱難活著,就算犧牲一點所謂的市容市貌,又算得了什么?更何況,攤販合法有序地擺攤,未必會影響市容市貌,有時反而會讓城市變得更光鮮、更富有人情味。關愛底層人群,是一個城市最為亮麗的民生風景。 從國外城市對街頭攤販管理的發(fā)展歷史上看,也都經歷了從絕對禁止到逐步開放管理的發(fā)展階段。如果我們的城管將追趕攤販的時間與精力,用來積極引導攤販,向著規(guī)范、衛(wèi)生、文明的方向去發(fā)展,也一樣能達到改善市容的效果。拿廣州的報攤來說,合法化之后,他們不僅方便了市民購買報紙雜志,而且同樣成為城市的一道風景線。正如專家建議的那樣,劃定區(qū)域和時段,給他們謀生渠道,讓其有序經營,不至于影響市容。 退一步來說,攤販們愿意付出自己的勞動謀生,足以證明他們是老實守法的公民,我們不能把他們的出路都堵死了。小攤販加上他們背后的家庭,絕對不是個小數目,這次廣東新規(guī)涉及80萬人,只是很小一部分。難道非得讓他們等著國家并不寬裕的財政來救濟?這恐怕比市容市貌更重要吧。(盤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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