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道德,人們習慣于從現(xiàn)象來評價,這當然不無道理。不過,若從哲學角度來探究,則勢必涉及道德的前提或者說道德何以成立的問題。如果對道德的前提缺乏追問,也許我們看到的一些“道德現(xiàn)象”只是虛假的,所謂的“道德評價”也要大打折扣。那么,道德的前提是什么呢?答曰:心之自覺。對這一問題的探究,也有助于我們深刻認識在當下如何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心之自覺,相當于王陽明的“良知之澄明”、禪宗的“明心見性”。但問題在于,心之自覺為何成為道德的前提?為了清楚說明這一問題,我們可以通過三類事例來探討:一是一個懵懂的孩子或未開化的原始野蠻人在壓根不知道何為道德的情況下,卻憑本能碰巧做了“善事”,此行為是否可認為是道德的?二是一個人為了避免社會輿論和法律的懲罰抑或他人的報復而“規(guī)矩、和善”地做人,這種“規(guī)矩、和善”可否算得上道德?三是一個人為謀取私利而做“好事”,此類行為又當如何評價?無疑,若純粹以外在現(xiàn)象或效果來考察,上述現(xiàn)象皆應(yīng)歸為道德范疇。然而,我們?nèi)魧ζ浼右苑此?,卻未必如此。 第一種現(xiàn)象很難用道德來評價。因為人們只有在覺知“什么是善”并按照善的規(guī)定去行動的行為,才稱得上道德。對于蒙昧乃至無知者,他們根本不明白道德為何物,其行為完全受制于動物本能,而純粹的動物本能是談不上道德的。若以心之自覺來衡量,可稱之為“蒙昧之心”。 對于那些為免受社會輿論和法律制裁而“規(guī)矩、和善”的人而言,其表現(xiàn)出來的各種“善”的行為同樣稱不上真正的道德。因為他們的“規(guī)矩、和善”行為源自外在約束與懲罰,而非聽命于內(nèi)心良知的自覺行為。強制性的規(guī)矩固然可促使他們成為守法的公民,卻未必能造就真正的道德。這種在內(nèi)心并不真正認同道德的狀態(tài),若以心之自覺來衡量,可稱之為“疏離之心”。 對于為獲取某種私利(如榮譽、利益等)而作出“善舉”的現(xiàn)象,不是道德,而是缺德,這種虛偽行徑乃是道德最大的“腐蝕劑”。“偽善”行為本身,表明他們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惡,卻利欲熏心、心為物役,以善為手段,與良知做交易,把道德僅僅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終將良知蒙蔽。究其根源,仍在于心的不自覺,在于“良知做不得軀殼的主”。若以心之自覺來衡量,可稱之為“蒙蔽之心”。 上述事例表明,真正的道德行為必須建基于心之自覺。心之自覺,既意味著要知道什么是道德,更意味著行為必須自覺聽命于道德,不受制于他物、他人及外在環(huán)境,而僅僅以道德為最高目的。歷史上那些以身殉道的仁人志士,明知自己的行為將給自身帶來滅頂之災(zāi),但為了大義仍然知行合一,作出犧牲的選擇。這種選擇,就是心之自覺,它凸顯了“道德本身即為最高目的”的崇高信念,蘊涵著“人是目的,而非工具”的人文思想。 與心之自覺密切相關(guān)的乃是建立其上的“自律”?!暗赖侣闪睢睆淖约盒奶锇l(fā)出(即心之自覺),而自己又能以慎獨的精神觀照之、審視之并切實篤行之,沒有高度的自律是不可能做到的。道德之所以高尚,就在于它本質(zhì)上是一種自律行為,否則,人又何以凸顯其偉大和尊嚴?在這點上,古今中外思想家的觀念是一致的,儒家的“圣賢”、道家的“真人”、佛教的“菩提”乃至古希臘的“至善”品格,都是建立在自律的基礎(chǔ)上。當前,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追求的理想境界就是使人們達到心之自覺,以此祛除“蒙昧之心”、疏通“疏離之心”、滌蕩“蒙蔽之心”,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每個人心里安家。只有內(nèi)化于心、心有自覺,才能外化于行、行有自覺。(海軍陸戰(zhàn)學院政工系 郭繼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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