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機關五位負責人就人大工作回答記者提問 3月9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何曄暉,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斯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郎勝,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姚勝就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相關的問題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 當有記者問未來五年我國立法規(guī)劃時,郎勝表示,黨的十八大提出了下一步改革重點,是未來五年立法的方向。比如按稅收法定的原則,把稅收方面的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加快預算法的修訂,實現政府預算全口徑監(jiān)督;完善國家機構組織職能、運行程序和監(jiān)督機制方面的法律;進一步完善反腐敗立法,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這些都是今后立法工作的重點,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正在調研,起草五年立法規(guī)劃。 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決算的監(jiān)督 針對如何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決算的監(jiān)督,姚勝表示,由于歷史原因,過去有一部分預算外收入沒有納入預算。近幾年經過監(jiān)督推動已納入。今年提交的政府預算報告中的四本預算,形成了政府全口徑預算的基本框架,但還不完善,這四本預算之間可能有一些交叉和重復。 姚勝說,實現全口徑預算以后,增加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過去對政府公共財政預算方面的審查監(jiān)督力度比較大,今后在其他三個預算方面也要進一步加大審查監(jiān)督力度?!苯衲耆珖舜蟪N瘯_展專項調研,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監(jiān)督。 勞教制度改革、稅收法定等成關注焦點 記者會上,還有記者分別就勞動教養(yǎng)制度的廢除、把權力關進籠子、全國人大收回國務院稅收立法權等問題進行提問。郎勝說,勞教制度在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弊端逐漸暴露,需要改革,目前各有關部門正積極穩(wěn)妥推進,用不了太長時間一定會取得成效。 信春鷹認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就是要通過立法的制度設計,一方面公共權力能夠行使,另一方面讓公民、組織、法人有機會、有手段、有條件保護自己的權利,這個“籠子”就是法律制度。 有記者提及,來自山東的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一個議案,關于終止授權國務院制定稅收暫行規(guī)定或者條例,截至3月8日下午3點已經有31位代表聯名簽署了這份議案,建議全國人大在2013年年底之前,收回國務院稅收立法權和法律解釋權。 信春鷹回應說,立法法第八條規(guī)定了全國人大專屬立法權的范圍,稅收立法是人大權力,但是人大可以授權。正是因為有這樣的規(guī)定,1984年和1985年全國人大就授權國務院在稅收、改革開放、經濟改革等方面制定行政法規(guī)。1984年的授權決定已經廢除,1985年的授權決定現在依然有效。至于什么時候收回,還要認真地研究、分析,目前沒有具體的路線圖,也沒有時間表,但是全國人大會積極回應公眾關切。 環(huán)保制度本身較完善,但實施問題最多 當有記者問如何從完善法律的角度推動環(huán)境保護時,信春鷹說,環(huán)境保護法是1989年制定的,之后陸續(xù)制定了30多部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從法律本身來說,制度比較完備。我國環(huán)境問題之所以嚴重,原因主要有二:一是隨著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保護出現了新情況、新問題,在法律中尚沒有得到足夠關注;二是“環(huán)保法的實施可以說是法律實施中問題最多的,也可以說是實施的情況比較差的,為什么?因為環(huán)境保護要有成本、要有投入,企業(yè)為了規(guī)避這個成本,就回避了自己環(huán)境保護的責任?!?/p> 信春鷹透露,去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環(huán)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并向社會征求意見。下一步將根據各方意見認真研究環(huán)保領域的突出問題,把環(huán)保法修改好。(記者 姜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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