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因見義勇為“致貧”者可申請救助
新華社石家莊12月2日電(記者齊雷杰)針對當前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工作存在的難題,河北近日出臺條例大幅提高獎勵標準,且明確規(guī)定,因見義勇為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不僅可申請城鄉(xiāng)低保,還可向民政和綜治機構申請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確保其家庭生活水平不低于當?shù)鼐用衿骄鶚藴省?/p> 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日前通過《河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條例》,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據(jù)河北省綜治辦常務副主任王奎連介紹,條例大幅提高了獎勵標準,在全省事跡特別突出產生重大影響、事跡突出有較大影響的,除授予榮譽稱號外,分別給予10萬元以上、6萬元以上獎勵;設區(qū)市、縣范圍內事跡突出、產生影響的,分別給予5萬元以上、1萬元以上獎勵。相關獎勵上不封頂。 條例規(guī)定,縣級以上政府表彰或認定的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先進個人,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同級勞動模范或先進工作者待遇。同時,條例對見義勇為者及其直接供養(yǎng)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就業(yè)、醫(yī)療、住房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多方面作出詳細獎勵和保護性規(guī)定。 例如,條例規(guī)定,醫(yī)院對見義勇為者應先救治、后收費,不得拒絕、推諉或拖延;負傷致殘的,非因法定事由,其單位不得辭退或解聘;其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以及其他財產損失,若責任人、加害人無法賠償?shù)?,按?guī)定從社會保險基金和見義勇為專項資金支付。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巡視員王欣說,河北不鼓勵、不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為,但已發(fā)生且經確認的,可享受相關獎勵和保護政策。 |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揚州好人”托起城市高度
已是最后一篇
-
“揚州好人”托起城市高度
責任編輯:章 馳
分享到:
相關報道
在線評論
好人365
頭條聚焦
中國好人榜
影像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