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見義勇為者將可獲保障房
記者8日從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 《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 (草案修改征求意見稿)》獲悉,較此前一審草案,“意見稿”細化了對見義勇為者的保障措施。 “意見稿”進一步強化了對廣東見義勇為者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意見稿”規(guī)定,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幼兒園的,政府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yōu)先接收;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政府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參加中考、高考的,政府應當給予一定優(yōu)待。 “意見稿”稱,廣東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符合保障房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yōu)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優(yōu)先配租、配售保障房或發(fā)放住房補貼;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給予優(yōu)先安排。 “意見稿”規(guī)定,在見義勇為行為發(fā)生地申請常住戶口時,發(fā)生地地級以上市政府應當給予優(yōu)先考慮。 網友跟帖 雖然支持這個政策,但是我認為更重要的還是要樹立社會正氣,風氣正了,效果肯定比這單純的利益驅動更好更持久。 好人應該有好報!這個鼓勵政策出的好,但要防止暗箱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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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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